《资阳日报》近日公示的换发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中,四川省简阳市简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雷启锋赫然在列。另外,在该公示名单中,还发现至少5名在职官员。今天凌晨,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其官网发布通告称,11日,该局立即依职权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资阳日报社在为雷启锋办理记者证时,所在单位、所在部门以及职务等信息均不属实,因此,拟对该报社作出警告和罚款3万元的处罚。(9月13日《新京报》)
现在,事实真相大白了:原来是资阳日报社为雷启锋办理记者证时虚假申报,填报的信息不属实,此事耐人寻味。
按法律法规,颁发记者证是件严肃的事,记者证只能颁发给新闻单位符合条件、具有资格的编采人员,并不是新闻单位里的人员都能得到记者证,更何况新闻单位以外的非采编人员包括官员了。对这个道理,资阳日报社不可能不懂,既然如此,为何违反《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呢?只能有一个解释:资阳日报社把给官员记者证作为利益输送的一个手段,有投桃报李、牟取回报之嫌。近年来,利用新闻敲诈牟取利益的事频频被曝光,就很能说明这一点。
新闻单位是社会的守望者,是新闻监督的责任主体,而持有记者证的新闻编采人员则是落实新闻监督职责的主体。有了记者证,才可以行使新闻监督的权利,履行“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神圣职责。正因为如此,社会上对新闻单位及其编采人员刮目相看,比较尊重,对记者证也是如此。可恶的是,一些不良不法分子把颁发或得到记者证视为谋取不法利益的手段。君不见,有的新闻单位把滥发记者证作为权力寻租的途径或手段,从而方便拉“赞助”、拉广告、拉发行等;而一些人用得来的记者证进行新闻敲诈往个人腰包里揣银子等。如此一来,乌烟瘴气,新闻单位及新闻人的形象被弄得很臭,新闻的职业操守被弄得一地鸡毛,影响了新闻单位及其新闻人的公信力,社会公众颇有微词。
在这起事件中,资阳日报社难辞其咎,但那几名官员就一身清白了吗?资阳日报社何以给这几名官员办记者证而不给其他官员办?如果这几名官员没有持有记者证的要求,资阳日报社能把热脸贴在冷上吗?事情显然不那么简单,光打资阳日报社的不够,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深究,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记者证份量很重,颁发申领记者证是依法从事新闻工作的第一道门槛,忽视不得。滥发记者证既是新闻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也包括获取颁发记者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