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赔千元 方舟子上诉周鸿祎
2014-05-13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彭小菲)因被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在微博中
称“方肘子”等,方舟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周鸿祎诉至,索赔精神损失20
万元。一审判决周鸿祎赔偿方舟子公证费1000元,方舟子提出上诉。昨天,
该案在市三中院开审。
2012年10月,周鸿祎在微博发布“收百度的黑钱”等言论,方舟子周鸿
祎索赔20万元。一审认为周鸿祎侵权,但其删除微博并在法庭表达歉意,而
方舟子的话语平台又足以消除损害后果,故仅判决周鸿祎赔偿方舟子公证费1000
元。
方舟子上诉认为,一审判决明显不能消除损害后果,故请求判令周鸿祎公开
向其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SciFan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