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雨人”是不是数学天才?
·方舟子·
江苏卫视“最强大脑”节目推出一个号称有超强数学能力的智障患者周玮,
现场表演了三道数学题的“心算”,其中最令人震惊的是只用一分钟就报出16位
数1391237759766345的14次方根是12.0,而出题的上海交大数学系副教授打草稿
用了20分钟才算出答案。主持人、嘉宾惊呼是“最强大脑”、“比肩爱因斯坦”、
“中国霍金”,担任节目“科学判官”的Dr.魏也激动地宣布:“周玮给我们展
示的是完完全全的天赋,他是个天才!”之后他发微博更宣布周玮是“伟大的天
才”。媒体因此联想到达斯汀·霍夫曼主演的电影《雨人》中那个记忆力超群的
自闭症患者,将周玮称为“中国雨人”,虽然周玮并非自闭症患者,也没有表现
出超强的记忆力。据说他将代表中国脑力战队挑战国外精英。
不过比起国外速算精英,周玮完全不值一提。2007年,法国兰斯大学计算机
科学硕士亚历克西斯在英国牛津科学史博物馆心算一个200位数的13次方根,仅
用时77.99秒。亚历克西斯解释说他只是用了数学技巧并做了长期心算训练,人
人可以掌握,并不神秘。更早一些,在上世纪80年代,印度妇女沙昆塔拉在美国
表演心算一个201位数的23次方根,一个教授费时4分钟在黑板上写下这个201位
数后,沙昆塔拉仅用时50秒就报出了答案。这个事件还引起了华罗庚的注意,他
为此写了一篇科普文章《天才与锻炼》,告诉人们其中蕴含的奥秘,用普通人都
能学会的速算技巧,就可以快速给一个巨大无比的数字开方根。
那位上海交大数学系副教授显然没有读过华罗庚的科普文章,所以吭哧吭哧
算了半天。这大概就是一个普通数学教师与数学的区别所在。但是周玮的表
演可能连速算技巧都用不上,只需要背一下答案。那个16位数的14次方根是个无
限不循环小数(12.069...),但是周玮只报出了前三位数。如果限定答案的有
效数字的话,16位数的14次方根结果就非常简单了,如果只取整数,只有11、12、
13三种结果;如果取前三位数,那也只有22种结果,很容易记住;如果取四位数,
就有200多种结果,就不容易记了,但还有可能;取五位数的话,就有2000多种
结果,不可能记了。所以如果周玮不是靠背答案而是现场心算的,那么完全可以
让他算到第五位数,并不会增加难度。但是他只报出前三位数,说明是靠记忆的。
另一种验证方法是不要让他开那么多次方根,只要开4次方根即可。16位数
的4次方根的结果取整数在5623~9999之间,也不能靠记忆得出答案。别看开高
次方根看上去很吓人,其实方根越高,答案越简单,越来越接近1。比如,我可
以来表演给任一个16位数开1000次方根,听上去比周玮的表演更吓人吧?其实不
管你写什么数字,答案的前3位都是1.03。
所以周玮并没有表现出超强的计算能力,更不要说是“数学天才”。其实早
在2009年,央视“走进科学”节目就已对周玮做了调查。他们发现,虽然周玮从
小就被其家人进行了密集的心算训练,但是现场试验的结果,即使是四位数的加
法他的心算速度都很慢,费时近2分钟乃至3分多钟。当时还表演了开平方,用的
是普通的算法,速度也很慢。所以当时的调查结论是,虽然他作为一个智障患者,
有一定的心算能力很了不起,但是并不比普通人强,当然更不是天才。为什么几
年后,周玮突然玩起“16位开14次方”这种吓唬人的魔术呢(把魔术说成是真的,
就成了骗术。)?想必是有人培训他了。Dr.魏就透露,有个表演魔方墙的选手
的方法是他们教的,训练了很久。那么周玮的表演又是谁教的,训练了多久?
有人坚决相信周玮是天才,依据是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现改名中国教育科
学研究院)曾经测过周玮的脑电波,发现其计算区域与众不同。脑电波还能测这
个?我查了一下,发现是山西中医研究所一个研究员发明的“脑象图技术”,号
称能用脑电波测出孩子的脑区优势和劣势、智能特征、个性特征、思维方式,还
能据此帮人选择职业呢。其实是中国特色的伪科学,骗人的。至于那位宣布周玮
是“伟大的天才”、给自己取了个半中半洋头衔的Dr.魏,是北京体育大学毕业
的,在美国学的是运动控制和运动康复,与大脑认知毫无关系,不知怎么的被当
成了“最强脑力”的“科学判官”,还不如让他去评判“最强体力”更合适。
最后让我们来重温一下华罗庚当年对“速算天才”事件的评论:“我总觉得
多讲科学化比多讲神秘化好些,科学化的东西学得会,神秘化的东西学不会,故
意神秘化就更不好了。有时传播神秘化的东西比传播科学更容易些。在科学落后
的地方,一些简单的问题就能迷惑人。在科学进步的地方,一些较复杂的问题也
能迷惑人。看看沙昆塔拉能在一个科学发达的国家引起轰动,就知道我们该多么
警惕了,该多么珍视在实践中考验过的科学成果了,该多么慎重地对待一些未到
实践中去过而夸夸其谈的科学能人了。”今天包装、炒作“中国雨人”的媒体,
难道不也该警惕?
2014.1.22.
(《新华每日电讯》201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