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案情通报:方是民状告崔永元侵犯名誉权
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称前央视节目主持人崔永元发表的微博内容侵犯了自
己的名誉权,将其诉至,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0余
万元。1月21日,海淀受理了此案。
原告方是民诉称,其系自由撰稿人,著有二十余册科普图书、文集,因揭发
学术等现象得罪了一些利益集团和个人,并于2010年遭到被揭发者的雇凶报
复而引起广泛**************。自己曾获得国内外多种奖项并在社会公众里享有良好声誉。
崔永元是腾讯微博网站中微博用户“崔永元-实话实说”的使用人并获得“腾讯
认证”。2013年9月,崔永元发微博:“#转基因食品,你吃吗#你可以选择吃,
我可以选择不吃。你可以说你懂‘科学’,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
到底科学不科学。你可以说我,我也可以说你白吃”。方是民微博回应:
“你当然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要传谣阻碍中国农业技术发展。我科普的是各国
际权威科学机构认可的科学,你根本不懂,有何资格质疑?”后双方进行了争论,
方是民称其指出崔永元许多言论没有事实依据,后来崔永元还转各种各样涉及自
己的谣言,并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自2013年11月15日起还发表了数十条对其侮辱、
诽谤的微博。其中有“我不认为这些钱都是肘子嗑普骗来的,肯定还有其他的骗
法”、“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肘子最脏,坑蒙拐骗都干过,
可它是三无人员脸皮又奇厚”、“肘子一边300万美元在美国买豪宅一边在网上
哭诉安保基金不够用了”、“骗子”、“流氓”等大量明显侮辱、诽谤自己的内
容。
原告方是民认为,崔永元发表的涉案微博,要么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肆无忌
惮的恶意诽谤,要么是恶毒的公然侮辱,使自己名誉受到严重损害,明显已违反
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特别是在自己公开表示要对崔永元提
讼后,崔永元非但不收敛其不法言论,反而继续肆无忌惮地恶毒侮辱、诽谤,足
见其恶意。而崔永元以其前央视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身份发表侵权言论,更加误导
公众,影响恶劣。因此要求判令崔永元删除发表的侵权微博信息、公开赔礼
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30万、律师费2万元、公证费1415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