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收择校费者“赔了夫人又折兵”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12月25日 03 版)
本报讯(记者堵力)“由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很多同志认为,群众择校‘以钱择校’总比‘以权择校’、‘以关系择校’好一些。因此,一直以来择校乱收费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以致有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在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日前举办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典型案例通气会上,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如是说。
这次会议,浙江省经验成为全国教育系统推介的首个省域典型。刘希平表示,近两年,浙江省在基础教育领域重点抓了两件事:一是下决心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二是治理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工作。
刘希平在今年年初给分管教育的行政官员讲话时说,每次规范教育行为,都会触动一些相关人的利益。特别是得罪比你权大有势力的人,这是客观存在。但“谁让我们做教育局长了,谁让我们成为分管教育的县、市区长了,我们不做谁做呢?当官一定要有良心”。浙江省提出要求各地年内必须把公办中小学择校率降到5%以下,或做到大幅度下降。
为遏制择校行为,防止有些地方和学校以稳定来要挟治理工作,浙江规定,一经查实,实行退钱不退人的办法,即只伤及收费者利益,不影响被收费者利益,让乱收费者“赔了夫人又折兵”。据统计,今年秋季开学,浙江全省90个县(市、区)中已有62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零择校”,占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