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网11月09日发布: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案审会日前讨论通过了富硒妈妈传销案,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传销行为,决定对董某处以50万元的罚款。其余5名涉案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1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富硒妈妈传销案于今年8月30日被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查获。截至查获时,董某的团队直接参与者已达500人以上,参与者按推荐的先后顺序共形成了3层以上的上下级关系。
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大队长程立峰表示,根据对董某的询问笔录、参与人员调查笔录、银行交易明细、产品记录单、旺旺系统会议纪要、富硒妈妈人员发展架构表以及部分农副产品的照片,可以证明董某实行经销商、业务员、业务经理、业务总监、1钻、2钻、3钻、4钻八级奖金分配制度的事实,通过他介绍并加入的下线会员达23名,这些都佐证了董某在进行涉嫌传销活动中组织、协调、管理的事实。
富硒妈妈奖金分配模式
据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调查,富硒妈妈项目的奖金分配包括动态收益和静态收益两部分。
动态收益,就是要求参加者加入会员时至少一次性购买一份价值1200元的富硒农产品,随即成为该公司的经销商,并继续发展自己的下线人员完成规定的两个客户市场的销售业绩。两个客户市场的销售业绩是作为公司内部晋升级别的依据,级别分为经销商、业务员、业务经理、业务总监、1钻、2钻、3钻、4钻、董事九个层级。两个客户市场的销售业绩总额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逐级向上晋升,拿到下线销售业绩的提成也随之跟着提升。不同的级别能获取该公司每半个月新增加营业额的不同比例的分红和奖金。同时,所有参加者按照相互推荐加入的先后顺序形成上下级关系,将每个参加者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下级人员的销售业绩作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静态收益指的是,参与者交纳1.8万元人民币,每半个月返还约585元,22个月返回约2.55万元;交纳3.72万元,每半个月返还约2000元,22个月返回约5万元;交纳7.56万元,每半个月返还约3000元,22个月返回约12万元。
此外,为了让参加者购买更多产品来提升级别,该公司还以赠送深圳市某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为诱饵,按照参加者一次性购买产品的金额多少来赠送不同数量的股权。如购买金额在1.8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赠送1000股,金额在3.72万元至7万元之间的赠送3000股,金额在7.56万元至15万元之间的赠送6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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