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普通人谈“毒性”必谈“剂量”不是一般的耍流氓
作者:周宏
****************听则明,偏听则暗。比如关于食物或药物的毒性,有人认为“谈毒性不谈
剂量就是耍流氓”,而方舟子则不以为然。究竟孰对孰错?
只读方舟子的文章《谈毒性不谈剂量是耍流氓吗》,我以为这世上的东西可
分为“有毒”、“无毒”,“有毒”的东东才有“毒性”大小之分,要特别注意
那些摄入之后很难排出体外或对身体某器官会造成不可逆转之伤害的“毒”物。
在提高警惕之余,居然生出一股泰然处之的心理。
而读了网友大路朝天的《也谈毒性与剂量》,则大吃一惊——方舟子没讲全!
至少方舟子谈毒性的视角只限于如何预防那些“有毒”物,而且还是停留在一般
情况下。换一个角度,从杀人的角度来看呢?那完全可能变“无毒”为“有毒”,
比如大热天让你多喝些水都可能让你引起水电解质紊乱而造成严重后果!
“是药三分毒”,我以为是老中医忽悠众生讲的,最明显的是这五字真经里
貌似精确实质很混沌的“三分”含量。谁知16世纪瑞士医生帕拉塞尔斯也曾讲过
类似的话——“所有的物质都是毒药”,更准确的讲帕拉塞尔斯的话应该为“是
物三分毒”。当然根据中医“以毒攻毒”的治疗理念,“是物三分毒”和“是药
三分毒”并不冲突,万物皆有毒,万物皆可入药,“物”即是“药”,“药”即
是“物”。假如你看到哪位老中医吃饭,你完全可以上前这样跟他招呼:“您老
了?”真中医会颔首微笑,变脸的肯定是假中医。
思维一旦进入中医文化领域,精神会不由自主走向分裂状态。一会感觉
“物”、“药”、“毒”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物”就是“药”,“药”就是
“毒”;一会觉得是可分的,比如“是药三分毒”毕竟没说成“是物三分毒”,
而且“毒”、“药”三七分,也貌似在“药”和“毒”之间画了条杠杠——“药”
是“药”(救人),“毒”是“毒”(害人),不可混为一谈。方舟子谈“毒性”
只提“半数致死量”不提“半数有效量”应该基于后者。所以即使是真中医,听
了方舟子“片面”谈“毒性”只提“半数致死量”,也会颔首微笑的。
至于“毒性也不仅仅是测试一个半数致死量,还有大量其他指标”云云,貌
似和方舟子的“还有的物质,人们已经有了很深入的研究,知道它并没有一个最
低剂量,而是极其微小的量也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损伤”没有多大冲突——个人感
觉,前者在后者所述范围之内。
一个不能完全反映药物安全性的“治疗指数”,不但不能帮助大家分出“毒”
和“药”,而且会加深“毒性即药性”的中医混沌认识。举“服用扑热息痛过量
而引起肝脏损伤”的例子,除了巩固“毒性即药性”的混沌认识之外,只能说明
所谓“非常明确的剂量跟毒性直接相关的例子”其实很不明确。比如“过量”的
“量”究竟是多少,恐怕不是那个简单的“每天24小时内服用的总量不能超过3
克”能够拎得清的,拎得清就不会有“很大一部分”“瘾君子过量服用”了。
“剂量”在制药和用药方面是不一样的,后者比前者不确定多了,所以具体到服
用,必须加上一个遵从医嘱。
普通人没有别要去了解“药理学中有关药物毒性”,同样也无需**************“毒理
学里面”重视的“剂量”。“德国纳粹戈培尔用于的氰化物、杀死金正南的
神经毒气”乃至“化学武器诸如芥子气、塔棚、沙林等毒物的毒性”需要明确与
“剂量”的关系,跟方舟子文章里的“谈毒性不谈剂量”的确不同,从防止被伤
害转到如何去杀人的角度来看“毒性”,当然要研究“剂量”,这样在保证高效
杀人的前提下,再降低一下成本嘛。
把非常态下的“水电解质紊乱”引入常态,纯粹就是为了让你的思维跟我走
而恐吓你一把。想想看,连我们天天喝的水,过量都是“毒”——“可能引起水
电解质紊乱而造成严重后果”,你还敢在炎热的夏天或剧烈的运动后大量饮水么?
现在看,跟普通人谈“毒性”必谈“剂量”,不仅是装逼显摆,顺便还传播一下
恐怖的气氛,真不是一般的耍耍流氓呢。(SciFan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