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网7月19 日讯:近日多名群众反映西安市蓝田县汤峪温泉有限公司以温泉洗浴酒店住宿旅游等消费票椐为诱饵,分别以缴纳三千、六千、二万四千元等不同级别,发展下线,为上线提取报酬。
为了更详细的了解情况,本网派员参加了蓝田县汤峪温泉有限公司组织的一次会议招商活动,2016年6月13日,上午9点左右,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赶到蓝田县汤峪温泉有限公司,在公司一楼专职会议室看到,会场有三百多人参加,蓝田县汤峪温泉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和法人宋军民在会场讲课。从会场讲课了解到,加入会员需缴纳一定金额的入会费,采用双轨制发展,返利采用对碰、层碰、领导奖等多层返利。
2016年6月29日,本网工作人员收集了蓝田县汤峪温泉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的相关视频证据前往蓝田县工商局反映。
在蓝田县工商局办公室五楼见到了一田姓副局长,田副局长告诉本网称:我们去年8月份就已经立案调查,并且已经收集了很多相关资料和视频证据。
当问道为什么没有查处时,田副局长称:定性传销,由省工商局来定,我们只是收集证据,上报给省工商局,具体由省工商局来定。
当本网工作人员问到从去年8月立案调查已经快过去十一个月了,调查情况怎样,是否已经上报省工商总局?田副局长的称:还在收集证据。
本网了解到该公司现巳发展会员有三万多人,在一年的时间里就发展有如此多的会员系统,涉案资金又有多少呢?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为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第二条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为此,判别是否是传销行为并不深奥,蓝田县工商局取证一年了,还需要继续取证,令人不得其解。
十一个月不知道又会有多少的群众会陷入其中,为了更多的群众免受其害,还希望蓝田县工商局能提高工作效率,将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落到实处。
另椐权威人仕说,蓝田本汤峪温泉有限公司案件很复杂,有很多外人无法了解的内情,与董事长为市人大代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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