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儿爱偷人东西,须平日为彼说,
人不可做屈心事。若做屈心事,纵使人始终不
知,而自己常时心中抱愧。况天地鬼神佛菩萨,
无一不知。汝何以不知自勉,做此下流事?以
后再要偷人东西,定规要领你去向人家磕头道
罪,还人家东西。哪怕不值一文钱的东西,也
要如此办。又要求人家,再有偷东西事,尽管打。
不可看我面情不肯说,以致彼越发觉得偷东西
没关要紧,常常想偷也。你试想想,人纵再下作,
若有人说他好,他就欢喜;说他不好,他就不
欢喜,你为什么要做叫人唾骂轻贱的事体?我
若遮护你,就是我教你做贼,你后来简直不能
成人了。所以我对你说,你从此以后,若偷我
的东西,我定规要打你,若偷别人的东西,我
定规领你向此人磕头道罪,并将东西还人。不
但你没面子,实在我比你还难受,以想你成人,
不得不以此制伏你。你知过通改,勉力学好,
使人皆敬重你,因之敬重祖宗父母。你要是不
肯改,即同你自己日日骂祖宗父母一样,雷都
要打了。此我之大慈大悲爱护你处,你要知好歹。
如此,或有效果。(续编复念佛居士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