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郡共知)
康熙初年,檀香很贵。苏郡有一家香铺,早年
用三金请檀香观音像一尊,铺家人私下里商量说:
“如果用这像作檀条卖,可得十六金。”于是将要毁
坏佛像,雇佣工人害怕得罪,从中阻止。这时香铺
家的女婿,来迎妻回去,正住在岳父家,对佣人说:
“你是佣人,关你什么事?听从吩咐就可以了。”这
天夜里香铺家的女儿腹痛,不能回家,留了三日还
没有好。第二天,街上有一个六岁儿童,随父走路,
忽然指着香铺,问父亲说:“那家屋上,为什么用红
封条封锁? ”父以为他看错了,禁止他乱说。这天晚
上香铺发生火灾,全家人都烧死了,没有延及邻家。
女婿想从楼上屋孔中钻出,被一物拦住,死在火焰
中。那个阻拦的佣工,在当天早晨,被另外一家香
铺来强邀去做两天工,就没被烧死。
(按)毁坏佛像,出佛身血,是五无间地狱因,
如果不进行劝阻,就会有恶星降临;一发片刻善心,
便有吉神拥护。这个女婿与佣人,立心稍有差异,
结果完全不同 ,一 个本想回家,却使他不归;一个
不想到别地方去,却强迫他到别地方去。真是祸福
无门,惟人自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