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高级职称评定中的黑暗行为
尊敬的方先生:
您好!感谢您在学术打假和反学术中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今天我向您曝
光一起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高级职称评定中的舞弊与行为,让我们看到所
谓的“学术委员会”只是某些特权人物的工具而已。
2015年6月2日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经过了今年的高职答辩,从17名申请人
当中确定了三名正教授人选和五名副教授人选,并于6月2日-6月4日进行了公示,
如下所示:
全体教工:
根据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校
人〔2015〕50号)安排,我院于2015年5月21日正式开展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并
于5月22日召开了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了聘任工作;5月28日召开高级职务
聘任工作政策宣讲会;5月29日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综合考虑学院师资结构现
状,确定了聘任指标等事宜。
经过个人申报,学院初步遴选,最终确定朱高峰等17名教师获得答辩资格。
6月2日,学院在观云楼1408会议室召开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答辩会。经过个
人陈述,学术委员会打分排序,最终,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如下:
姓名:王一博,现任副教授职务,推荐教授职务;曾正中,现任副教授职务,
推荐教授职务;朱高峰,现任副教授职务,推荐教授职务;张子龙,现任讲师职
务,推荐副教授职务;年雁云,现任讲师职务,推荐副教授职务;胡振波,现任
讲师职务,推荐副教授职务;张东菊,现任讲师职务,推荐副教授职务;吴军年,
现任讲师职务,推荐副教授职务。
现予公示,公示期6月2日-6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
电话:8912404。
资源环境学院
2015/6/2
但今天(6月9日)早上却又收到重新调整推荐人选名单的信件及名单,如下
所示:
全体教工:
根据6月8日学术委员会讨论,现调整2015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推荐职务 备注
王一博 副教授 教授
曾正中 副教授 教授
李常斌 副教授 教授
张子龙 讲师 副教授
年雁云 讲师 副教授
胡振波 讲师 副教授
张东菊 讲师 副教授
吴军年 高工 副教授 转职务序列
现予公示,公示期6月9日-6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
电话:8912404。
--
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
从信中才知道原来昨天(6月8日)所谓的“学术委员会”又搞了一次讨论,
重新调整了名单,把原来拟推荐正高的“朱高峰”换成了“李常斌”,而朱高峰
是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按兰州大学校人〔2015〕50号文件《关于开展
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见如下附录),朱高峰是具备破
格条件的。但为什么第二次结果却没有了他,同时调整的结果却没有任何院、校
级相关文件说明,这令老纳非常疑惑,不得不怀疑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现任院
长张廷军千人特聘教授、景泽明书记以及所谓的“学术委员会”存在舞弊与
行为!请张院士、景书记及“学术委员会”向全院老师进行说明!
1.第一次公示期早已结束,为何还有第二次结果调整?这是哪来的规定?谁
赋予的权力?这难道是朱高峰和李常斌私下里的交易?但他俩不是“学术委员会”
成员,也不是学校、学院领导,那么如果此假设为真,就表明他俩的交易也涉及
到了学院领导以及所谓的“学术委员会”,因为所谓的“学术委员会”还是由院
长、书记及其背后的陈姓副校长在幕后操纵。陈姓副校长在资源环境学院的跋扈
尽人皆知,对资源环境学院规则的破坏也是有目共睹!陈姓副校长曾由于学术不
端行为被新语丝曝光过(XYS20100511),但至今未见有任何处理,还两次参评
中国科学院院士。
2.如果结果的调整与朱高峰和李常斌无关,那么就意味着现任的学院领导和
“学术委员会”是一群不可信之人,6月2日他们曾经过了讨论、表决,已经决定
了名单,且已通过了公示。居然几天后的6月8日又搞一次所谓的“讨论”,根据
是什么?你们是把如此严肃的高级职称评选当儿戏吗?
如此堂而皇之的舞弊与行为已经令人出离愤怒!由于深知学院和学校的
黑暗,举报无门,故不得不求助于方先生,请您予以曝光这群人的丑陋行为,考
虑到会被打击报复的可能,只能署以笔名,但所反应之事实为真!
关心学院发展与命运的老纳
2015年6月9日
附录:
兰州大学文件
校人〔2015〕50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研究,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将于5月正式启动。现将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工作范围
本年度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包括高校教师、专职辅导员、实验(工程)技术、
出版编辑、图书资料与档案管理、财务会计、小幼教等系列。
二、聘任条件
(一)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条件按照校人字〔2007〕1号文件和学校
审核批准的各单位聘任条件执行;专职辅导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条件按照校
人字〔2012〕130号文件执行;其他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条件按照校人
〔2013〕39号文件执行;其他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条件按照校人字
〔1996〕117号文件执行;委托校外组织评审的专业技术系列评审条件按照评审
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于担任教师副高级职务满两年者,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本次申请正高级职务,年限要求可暂不作为否决条件:
1.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
排名前三;或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一。
3.主持国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主持国家“973”计划及一级课题、
“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
基金项目”。
4.担任教师副高级职务以来累计进入学校账户科研经费500万元(文科200万
元)以上。
5.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文科在最有影响力的权威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论
文。
(三)对于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教师中级职务者,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情
况之一者,本次申请副高级职务,年限要求可暂不作为否决条件:
1.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列
入获奖名单的。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973”计划及一
级课题、“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项目;或主持国家科学基金项目。[注:主
要成员是指列入批准书并在该项目中理工农医类学科分配10万元及以上经费者,
文科类学科分配4万元及以上经费者。
3.任现职以来累计进入学校账户科研经费300万元(文科120万元)以上。
4.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文科在最有影响力的权威期刊)发表过文章。
(四)外语考核要求
申请者须有学校认可的外语考核有效成绩,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对任现职以来,已取得外语合格成绩的人员,本次开展聘任工作其成绩仍然有效。
其他系列正高级职务申请者如在申请副高级职务时,已参加过甘肃省职称外
语A级考试并获得合格成绩的,本年度不要求参加同级别的外语考试。
(五)符合相应职务申请条件的在岗人员及由学校派出在规定出国期限内的
因公出国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本次高级职务的聘任。出国逾期或其它原因不在岗
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聘任工作。
(六)对于已转入高校教师编制且具有非教学科研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的人员,在单位有相应层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空岗的情况下,可按照
本单位教师职务申请条件和聘任程序,申请聘任相应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七)对于已经聘任教师系列研究员职务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完成教授职务
的教学工作岗位职责的,经本人申请,院学术委员会推荐,提交学校教师职务聘
任委员会聘任教授职务。副研究员申请副教授职务者,按照上述要求和程序执行。
三、岗位限额
(一)教师系列
本年度教师系列高职岗位的使用采取以下办法:
1.各单位在学校核定的高职岗位空岗限额内推荐人选。同一系列不同单位之
间以及同一单位不同系列不得互借岗位。
2.对于正高职或副高职空岗不足1个的学院,本年度可推荐1个相应高职人选。
3.对于正高职或副高职岗位数已满的学院,若有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本年
度可允许超岗位推荐1个正高职或副高职人选。
学校专门下达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超岗位申报人选的差额聘任,具体岗位限
额将依据申报情况确定。
(二)专职辅导员系列下达1个正高职岗位,3个副高职岗位。
(三)其他系列
1.正高职岗位:
(1)实验(工程)技术系列下达3个正高职岗位。
(2)出版编辑系列下达1个正高职岗位。
(3)图书资料与档案管理系列下达1个正高职岗位。
(4)医疗卫生系列正高职岗位已满,不下达岗位。
2.副高职岗位:
(1)实验(工程)技术系列对尚有空岗的单位,在岗位限额内推荐人选;
已超岗的单位本年度不允许推荐人选。
对于草业学院和各医科学院允许推荐一个副高职申请人选,但副高占岗比已
超过35%的学院本年度不再允许推荐人选。
(2)图书资料与档案管理系列下达2个副高职岗位。
(3)财务会计系列下达1个副高职岗位。
(4)小幼教系列下达1个副高职岗位。
(5)出版编辑系列本年度不下达副高职岗位。
(6)医疗卫生系列本年度不下达副高职岗位。
四、工作程序
(一)教师系列按校人字〔2007〕1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正高级职
务者提供5篇(部)代表性论文(著作)送校外5位专家评审,申请副高级职务者
提供3篇(部)代表性论文(著作)送校外3位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同意推荐”
意见超过半数者,进入后续的聘任程序。
(二)专职辅导员按照校人字〔2012〕130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学工部
负责申报、审核和学科评议组会议的组织工作。申请教授职务者提供3篇(部)
代表性论文(著作)送5位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申请副教授职务者提供2篇(部)
代表性论文(著作)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评审专家“同意推荐”意见超过
半数者,进入之后的聘任程序。
(三)校内评审的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按下述程序进行:
1.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高职岗位数,核定岗位数额并将空岗情况进行公布。
2.申报者提出申请,各单位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组织推荐工作。
3.学科评议组根据学校文件对有关单位是否符合正高职岗位设岗条件进行审
核,对不符合岗位设置条件单位的申请者不予受理。
4.学科评议组负责正、副高职申请者的评议推荐工作。对本系列正高职申请
者组织答辩并填写《晋升高职答辩人员情况及专家评价一览表》及答辩记录,根
据答辩情况在岗位限额内确定推荐人选。实验(工程)技术系列由资产与实验室
管理处负责受理申请,图书资料与档案管理系列、出版编辑系列由图书馆负责受
理申请。
5.学校对各学科评议组推荐人选的材料组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
示并组织业绩成果公开展览。
6.学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申请正高级职务者须
提供5篇(部)代表性论文(著作)送5位专家评审,申请副高级职务者须提供3
篇(部)代表性论文(著作)送3位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同意推荐”意见超过
半数者,进入之后的聘任程序。
7.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的人员由各学科评议组综合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
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
8.学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聘任事宜。
(四)委托校外组织评审的专业技术系列按下列程序进行:
1.已取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财务会计系列和医疗卫生系列由单位在岗位限额内推荐聘任人选;小幼教
系列由所在单位报送学科评议组(职工子弟小学负责受理申请),由学科评议组
在岗位限额内推荐聘任人选。
3.学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聘任事宜。
(五)学校对超岗位申报人选实行差额聘任。各单位申报人选须由院学术委
员会以专门报告形式说明推荐理由,经学校审核有关业绩成果符合申请条件的,
学校组织专家答辩,根据岗位限额和答辩结果确定送审校外同行评议人选。通过
评议者由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进行表决聘任。
五、本年度聘任工作中担任现职务以来的年限和业绩成果计算时间截止到
2015年5月31日。
六、聘任时间
通过学校聘任的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高级职务者均按照本年度聘任工作申报
截止月开始聘任。
七、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精心
组织好本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确保聘任质量。同时要注意做好政策
解答工作,及时解决或向学校反映出现的问题,保证此次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聘任工作中,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组织学术答辩,并
引入监督机制,加强学风建设,端正学术风气。要制止包括不正当挂名在内的各
种学术不端行为,一旦发现,应严肃处理。
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八、工作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
自学校发文之日起,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岗位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各单位按照日程表(见附件1)组织受理并开展相关工作。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有
关材料:
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者须认真填写《兰州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一式两份,电子版用Word格式),同时报送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其
中代表性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一份。(凡材料中有著作的,须同时提交著作原件;
论文须提交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对于符合申请条件规定级别的论文,若申请者为
论文通讯作者的,须提供由研究生院出具的与论文第一作者为师生关系的证明。)
申报专职辅导员高级职务者须认真填写《兰州大学专职辅导员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申请表》(一式两份,电子版用Word格式),申报其他系列高级职务者须认
真填写《兰州大学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两份,电子版用
Word格式),并报送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中代表性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一份。
(凡材料中有著作的,须同时提交著作原件;论文须提交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请各单位将以上个人申请材料和推荐人选一览表(包括电子版)及公示结果
报告按照工作安排时间及时报送至指定地点,不受理个人递交的材料。各单位的
推荐材料须一次报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雁茹 权硕
联系电话:8912103
电子信箱:
zhiguanke@lzu.edu.cn(SciFan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