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院长
UID: 81347
精华: 0
发帖: 3397
威望: 1 点
积分转换
愚愚币: 11388 YYB
在线充值
贡献值: 0 点
在线时间: 40(小时)
注册时间: 2009-12-08
最后登录: 2021-07-16
楼主  发表于: 2016-10-01 17:08

 《作家》假学术期刊假冒核心敛财

《作家》假学术期刊假冒核心敛财

  方老师,您好!《作家》杂志过去10余年一直假冒文学理论版核心期刊欺诈
发文,征收高额版面费,很多文学博士生和高校教师蒙混过关,因为在假核心期
刊发文获得博士学问和高级职称,败坏学术风气。我去年暑假在天涯发文揭发过,
效果不佳。我现在突然想起此事,想利用您的平台曝光此事。谢谢。

  目前国内各种非法期刊发行垃圾文章,收取巨额版面费,破坏学术诚信,影
响恶劣。其中,最典型的是《作家》杂志。吉林省作家协会主办的《作家》假冒
学术类核心期刊进行敛财是严重的欺诈行为,败坏了学术风气,性质非常恶劣,
有必要揭发这家期刊的来龙去脉。被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杂志《作家》(刊号
为CN22-1028/I)只是文学作品类期刊,几十年来一直只发表“诗歌、散文、小
说”这些文学作品,作者包括中学生、大学生等文学爱好者。北大图书馆遴选的
“中国文学作品类”杂志中《作家》排在倒数第三,与《山花》、《芒种》、
《短篇小说》并列(证据可以从北大类核心期刊查询:但是2014年开始已经踢出
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大概自从2008年以来,《作家》杂志社工作人员看到了学
术界发文难现象,捕捉到了发横财的商机,开始每月28号发表“学术理论版”的
文章,美其名曰下半月刊。刚开始,每期刊文200多篇,内容五花八门,包括体
育、政治、哲学、文学理论等,那些浪费4000-5000元的作者叫苦连天,大呼上
当,花费一个月工资在这种比论文集还垃圾的“期刊”发文,被同事嘲笑,根本
很难评上职称(这些都可以百度查询)。后来该杂志社人员,开动脑筋,每期规
定只发表108篇主要是文学理论方面的学术论文,每位作者文章不能超过2面,版
面费翻了一倍多,现在已经高达10,000-15,000元(可参阅
http://emuch.net/t.php?tid=6325170)。《作家》杂志官网只能查询到上半月
每期发表的传统的纯文学作品文章,但是下半月发表的学术理论性论文根本查不
到,这是他们心虚的表现;他们向北大图书馆提交遴选核心期刊的也仅仅是上半
月的“纯文学作品类”,所谓的“学术理论”论文根本就不敢,因为首先他们没
有资格,超越了当初新闻出版署授权其发文的边界,其次是因为这些所谓的论文
都是垃圾。

  如果在《作家》上半月纯文学类期刊发文,即使属于“作品类”核心,因为
不属于学术论文,在大多数高校不能用来评职称;如果在下半月学术理论版发文,
因为它不具备资格,没有被北大图书馆遴选为“文学理论”类核心,这种至多是
“增刊”性质的论文更不能用来评职称。因此,目前有些高校开始把《作家》列
入了黑名单)。但是,仍然有不少高校,因为信息闭塞,加上《作家》杂志社工
作人员每年诈骗来的1000-2000万元版面费中拿出一部分公关,可以在网站查询
到下半月的“论文”,结果蒙混过关(期刊网首页把《作家》文章每年分为24期,
但是实际上上半月、下半月的期号不是连续的,它们各自标为1-12期,也就是说,
以12月份为例,各自都是第12期,根本没有第23、24期,这样方便其诈骗;真正
的半月刊刊号都是连续的)。

  因此:1.《作家》下半月(28号印刷)的所谓学术理论版,是非法期刊,逾
越了国家新闻出版署给其授权的“纯文学作品”边界;2.即使放低标准,至多属
于“增刊”性质,增刊含金量比不上专科职业学院的学报这些普通刊物;3.无论
如何,决不能视为“核心”期刊。真正的文科学术刊物每篇论文长度一般都是
5-20页,绝不只有2页;真正的学术刊物每期刊文一般都是10-30篇,决不可能像
《作家》一样100多篇;真正的核心期刊发文用稿率一般都是10%以下,绝不可能
像《作家》这样100%用稿率;真正的核心期刊审稿周期都是3个月以上,不可能
像《作家》这样一般在24小时答复刊用。

  《作家》每月28号非法发行的学术理论文章,欺骗了很多高校,使得国内很
多文学专业博士生(包括985高校的)发表垃圾文章也顺利毕业,让很多不搞学
术的教师也评上了副教授和教授。其暴利要超贩毒100倍,其对社会特别是学术
界的危害也远超毒品。另外一家性质类似的杂志《大家》因为收取版面费早就被
停刊整顿了,性质恶劣百倍的《作家》却继续招摇撞骗,希望能被有关部门整顿。(SciFans.Net)
分享:

愚愚学园属于纯学术、非经营性专业网站,无任何商业性质,大家出于学习和科研目的进行交流讨论。

如有涉侵犯著作权人的版权等信息,请及时来信告知,我们将立刻从网站上删除,并向所有持版权者致最深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