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按:优生学或许是对科学的某种滥用,当然,被彻底污名化还是和纳粹利用优生学进行的犹太人屠杀了。达尔文的表弟高尔顿老师当年提出这个概念的时候,估计也没想到会被纳粹利用到屠杀上政治正确,目前学界基本都将优生学视为伪科学或非科学,看看今天文章中的道德滥用(诸如低能、的标准),更让人触目惊心。
不过话说回来,优生学是否真的是伪科学或非科学?学界的争论一直没断过。基于生殖竞争的角度,平等是一种理想,而不平等是一种事实。未来,生命伦理学的出路何在呢?
与其等着给已经退化的后代判刑,或者放任他们因为自己无能而忍饥挨饿,反倒这样做对大家都好,社会能防止这些明显无法融入的人的后代陷入同样的命运。
三代低能这一点已经足够充分了,1927年,最高在巴克与贝尔案(Buck v. Bell)的最终判决中宣布道,
小奥利弗低能(feeble-minded)。在她刚生下一个小孩后,弗吉尼亚州政府宣称她的母亲同样也是低能人(因此被称为三代低能)。
宽泛地讲,低能通常是通过智力缺陷测试来进行诊断,此外还会参考例如道德退化、高亢等症状的有无,还有一些一般只有行为出格的穷人(特别是贫穷女性)才会带有的特征。
如今,将一个人划入低能的分类标准是什么呢?安德里亚会做出伤风败俗的行为,出卖灵魂,虚伪,患有性病一个正常的女孩,只是有些无礼、单纯,甚至还有些迟缓。然而,优生学提倡者认为她明显带有有缺陷的遗传物质,并认为她将会威胁美国国家范围内的基因纯净性。
第一部出于优生目的而允许绝育的州法律于1907年在印第安纳州通过,但在1921年被废除。因此,这项立法的领头支持者哈利有可能生出缺陷后代的家长,她的家庭则属于无能,无知,反社会的南方白人中没有价值的阶级。
用的话说,这些人损害了国力,立法是为了防止我们的后代陷入无能的泥沼。
三年后,该案件由最高进行审判,最终以8比1赞成凯丽所有政治的中心任务就是种族优生的想法。
在纽伦堡审判中,纳粹医生还直接引用了这一绝育法案为自己进行辩护。
最后这里还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在美国,三种重叠的群体不成比例地遭到迫害:女性、有色人种和穷人。优生学家倾向于认为,不道德的行为就是基因退化的证据。
由于女性的道德受到更加严格地监督,遭受管控,因此她们更加容易被强制绝育。优生学家对男性和女性的绝育有不同的理由,丽贝卡他们将女性绝育以控制其;将男性绝育以惩罚其犯罪行为。在一些州,这样的法律只适用于年轻女性。
她还在州政府的记录中发现,自己竟然被标上了和低能。
其次,优生学家认为有纯正北欧和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人拥有最佳的基因。有色人种则已经是平均标准以下的基因,因此当他们有犯罪行为、未婚先孕或是在智商测试中表现不佳,便非常有可能被强制绝育。伊莱恩我只记得去了医院以后,他们把我关进一个房间里,她回想道,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肚子上被缠满了绷带。直到多年以后,当她和丈夫不能怀上孩子时,才知道当时被做了绝育手术。
最终,对于优生学家来说,贫穷本身就是不合格与基因缺陷的象征。
贫穷的白人和贫穷的有色人种同样都是优生绝育的首要目标。绝育法在工业化觉醒时期的实施绝非巧合。下层阶级在社会中愈发频繁的流动使上层和中层阶级的美国白人大为惊恐,对于这些穷人带来的问题,大多数人并未从经济角度分析解决思路,而是选择了支持优生的论点,穷人的增长应该归咎于贫民和罪犯。矛头直指贫穷的南方人,他们中的许多人都遭受了绝育,也就是后来众所周知的密西西比切除术,丹霍德这样记录道。
巴克与贝尔一案从未被正式推翻。但是在1978年,一位被强制绝育的受害者在最高状告俄克拉荷马州,并打赢了官司。该判决起因于斯金纳与俄克拉荷马州一案造成的法律障碍,此事有力地制止了大规模的强制绝育。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说,这场胜利来得太晚了。50年来,由优生学驱动的政策已经剥夺了成千上万美国公民的权利。
她们中的一位妇女曾在一次酒瘾发作后,被医生做了全子宫摘除,并许诺她以后只需要做子宫移植手术便能怀孕。
他们中的很多人仍然健在,其中包括许多在19世纪70年代遭受强制绝育的印第安妇女,多年之后,她再次来到医院准备做移植手术,被告知这种手术根本不存在。她含泪离开了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