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昏迷的成人和院外心脏骤停的儿童建议进行有针对性的体温管理(详细见:JAMA:院内心脏骤停使用低温治疗或降低患者的存活率)(Circulation:低温治疗在心脏骤停治疗中的作用)(2016心脏骤停后目标温度管理专家共识发布),然而,对于院内心脏骤停后儿童的体温管理数据较为有限。在2015年NEJM上发表过两篇关键性研究,见:NEJM:低温治疗对心脏骤停儿童的治疗效果不明显和NEJM: 儿童院外心脏骤停的低温治疗,认为低温治疗在一年时间中并没有为显著的生存效益带来良好的结果。近日,顶级医学期刊NEJM上针对这一临床问题发表了一篇研究文章。
研究人员在37家儿童医院进行了一项试验,比较了院内心脏骤停后儿童的两种体温干预措施。循环恢复后的6小时内,48小时以上但小于18岁的昏迷儿童被随机分为亚低温治疗(目标温度为33°C)或正常体温治疗(目标温度为36.8°C)。该研究的主要疗效终点为发生第二版Vineland适应行为量表(VABS-II,分数范围从20到160分,分数越高表示功能越好)得分为70或更高的心脏骤停患者之后12个月的生存率。
由于试验结果无益处,在329例患者接受随机化该试验被终止。其中有257例心脏骤停前VABS-II评分不小于70分,并进行了评估,研究人员发现主要疗效终点的发生率在低温组和常温组之间没有显著的不同(分别为36% [133例中有48例]和39% [124例中有48例],相对风险为0.92;95%可信区间为0.67-1.27;P=0.63)。在317例进行神经行为功能改变评估的患者中,研究人员发现两组间VABS-II评分从基线至12个月的变化并没有显著差异(P=0.70)。在327例评价了1年生存率的患者中,研究人员发现1年生存率在低温组和常温组之间也没有显著的不同(分别为49% [166例中有81例]和46%[161例中有74例];相对风险为1.07;95%可信区间为0.85-1.34;P=0.56)。血制品使用、感染、严重不良事件的的发生率以及28天死亡率在两组间也无显著差异。
由此可见,发生院内心脏骤停幸存的昏迷儿童,低温治疗中与治疗常温相比,在1年生存率和良好功能预后方面并没有带来显著的效益。
原始出处:
Frank W. Moler, et al.Therapeutic Hypothermia after In-Hospital Cardiac Arrest in Children. N Engl J Med 2017;